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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教育系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暨组织参加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的通知

  为落实国家“七五”普法规划、《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的通知》,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暨“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17〕21号)(见附件1)要求,决定举办全省教育系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和组织全省学生参加全国青少年法治网络知识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法治湖南”的要求,全面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深入地开展宪法教育为重点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培养青少年学生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法治理念,推进宪法教育与推进依法治教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的法治意识和能力。

  (一)深入开展宪法学习活动。各地各校要根据《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利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在中小学组织实施系统的宪法教育。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已于2017年5月起开设网上“学宪法”专栏,提供宪法学习教育资源,包括宪法知识文本、题目、专家视频课程等多种形式的学习资源,各地各校可积极利用。

  (二)组织开展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在组织开展学宪法活动的基础上,中小学可以与语文、道德与法治等课程相结合或利用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学生认知特点,开展校级讲宪法活动。各市州教育局、各省属高校要制定本辖区本校演讲比赛活动方案,在2017年9月初举办预赛。省教育厅将于2017年9月下旬举办全国“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湖南赛区决赛,按照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个组别,分别评选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集体奖(学校)、优秀组织奖(教育行政部门)等奖项,颁发荣誉证书。获得湖南赛区决赛特等奖的学生将组成湖南代表队参加2017年11月底教育部举办的全国总决赛。(具体方案见附件2)

  (三)组织开展全省青少年“学宪法讲宪法”征文比赛。各校可以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增强法治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的主题写作,并积极参加主题征文活动。(具体方案见附件3)

  (四)组织全省教师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微课比赛。组织全省教师积极参加宪法学习宣传微课比赛,参赛教师以宪法为主题内容,充分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设备,录制视频进行教学展示,并配套提供教学设计文本、多媒体教学课件等辅助材料。(具体方案见附件4)

  (五)组织参加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分小学高年级、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含职业高中)3个组别,通过普法网开展知识学习、测评。网上竞赛平台开放至2017年11月30日。各市州教育(体)局组织动员学校、学生利用普法网提供的网络平台,直接参加法治知识竞赛活动。各市州教育(体)局要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各级网络管理员,督促完成市州、县市区教育部门管理员的注册认证工作,及时组织中小学校进行注册认证工作和网络参赛工作。各市州组织参赛情况(参赛率、总结材料等)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并作为“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组织奖的评选依据之一。

  (六)全省教育系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暨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成果展示。活动结束后将举办全省教育系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暨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成果展示,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1.高度重视。各地要将此次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普法(法治教育)任务,精心组织、尽快部署、抓紧落实,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

  2.提供保障。此次系列活动为公益活动,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普法经费中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学校开展好此项活动。

  3.注重实效。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好“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征文比赛、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和全省教师“学宪法讲宪法”微课比赛。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扩大活动影响。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暨“全国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暨“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17〕21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重要讲线年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宪法教育,引导和促进广大青少年学习法治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宪法实施。

  以“学宪法讲宪法”为主题,结合学习实际,讲述我与宪法的故事,演讲时间为5分钟。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和高等院校广泛动员,细化方案,深入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同时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青少年“学宪法讲宪法”教育,充分调动青少年学习宪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浓厚氛围。

  本次比赛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和大学组四个部分进行。中等职业学校纳入高中组参赛,部属高校由教育部单独组织参赛。

  (1)预赛。从即日起开始,由各市州教育局组织本市小学高年级、普通中学通过演讲比赛形式实施预赛。省直厅局、省属企事业单位所属中小学纳入长沙市组织参赛。各市州教育局遴选出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三个组别第一名获得者参加“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湖南赛区决赛。名单于9月20日前报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1)预赛。各省属高校通过学校演讲比赛形式实施预赛。在预赛的基础上,各高校于9月20日前选拔1名优秀选手代表本校参加复赛。录制该选手演讲视频(5分钟),制作成光盘,填报《湖南省高校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复赛报名表》(附表2),连同光盘、附表2、演讲稿,于9月20日前报送至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2)复赛。复赛采取专家评审参赛选手演讲光盘的形式最终确定10位决赛选手名单。

  本次比赛按照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个组别,分别评选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集体奖(学校)、优秀组织奖(教育行政部门)等奖项,颁发荣誉证书。获得湖南赛区特等奖的学生将组成湖南代表队参加2017年11月底教育部举办的全国总决赛。

  此次系列活动为公益活动,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安排专项法治经费,支持学校开展好此项活动。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市州教育(体)局、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各市州教育局、省属高校要制定本辖区和本校演讲比赛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好本市州中小学生、高等学校学生演讲比赛活动,使其覆盖到全体学生,把此项活动作为“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成果展示。

  2、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在组织开展学宪法活动的基础上,调动学生参与“讲宪法”活动的积极性,中小学可以与语文、道德与法治等课程相结合或利用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学生认知特点,开展校级讲宪法活动。

  3、严格标准,禁止抄袭。参赛者应紧扣活动主题,谈自己的认识和体会;观点正确、内容充实、中心突出,表现积极向上的理想和信念。内容必须由参赛学生自己撰写,不能抄袭他人作品。

  4、广泛动员,精心组织。请各市州教育(体)局于9月20日前将预赛阶段活动开展情况(2000字以内)、各市州集中演讲比赛光盘和参加湖南赛区决赛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个人演讲视频以及演讲稿报送至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同时报送获得市级奖励选手的演讲稿电子文档。各高等学校于9月20日前将预赛阶段活动开展情况(2000字以内)、学校集中演讲比赛光盘和参加湖南赛区复赛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个人演讲视频以及演讲稿报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同时报送获得校级奖励选手的演讲稿电子文档。

  5、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市)教育局、高等学校要广泛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各类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报道,积极宣传优秀获奖选手,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的宪法意识。

  一、题目选题:以“学宪法讲宪法”为主题,结合学习实际,讲述我与宪法的故事。题目自拟,文体不限,禁止抄袭。字数:小学500-700字,初中800-1000字,高中1000-1200字,高校1200-1500字。

  二、名额分配:每个市州报送小学、初中、高中组各10篇征文,每个高校报送1篇征文。

  正文格式:(1)页面A4;(2)标题四号字,宋体(加粗);(3)学校、班级、姓名、指导老师及联系电话,小四号字,宋体(加粗);(4)正文小四号字,宋体;(5)正文单倍行距。

  四、报送方式:纸质稿(含汇总表)于9月20日前报送至教育厅政策法规处,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每个市州报送小学、初中、高中组各1名教师参赛,每个高校报送1名教师参赛。

  参赛教师以“学宪法讲宪法”为主题,结合学习实际,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设备,录制成时长在6-8分钟的微课视频。“微课”视频要求图像清晰,播放流畅,声音清楚。视频素材存储格式为flv,文件大小在50M以下。帧尺寸720*576,帧数为25帧。文件命名格式为“学校全称+姓名”。授课所用PPT、图片和视频须穿插在授课过程中。视频片头不超过20秒,应包括:所在市州、学校名称、课程名称、主讲教师姓名、专业技术职务等信息。

  各决赛选手需提交纸质推荐表(详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2份、教学设计纸质稿1份、授课视频U盘1份,于9月20日前报送至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1.微课视频长度6-8分钟,视频格式可用以下任一种:mp4、rmvb、mpg、avi、rm、wmv及FLV,大小不超过300MB。

  3.稳定性:全片图像稳定,对焦清晰、构图合理,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

  5.声音: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语言规范、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交流声、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或其他缺陷。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教学设计应反映课程设计思路、教学特色和成效,包括教学理念与目的、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过程、教学效果与总结、创新设计说明等。

  主要针对知识点、难点、案例等环节进行讲授、分析、推理、答疑等教学选题。尽量“小(微)而精”,建议围绕某个具体的点,而不是抽象、宽泛的面。

  应围绕现实生活中的常见、典型、有代表的问题或内容进行针对性设计,要能够有效解决教与学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疑点等问题。

  教学内容的组织与编排,要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过程主线清晰、重点突出,逻辑性强,明了易懂。

  教学内容完整无误,辅助扩展资料微课设计等内容完整,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体现完整的设计思路。

  完成设定的教学目标,有效解决实际教学问题,促进学生思维的提升、能力的提高。

  教学过程深入浅出,语言形象生动,精彩有趣,启发引导性强,有利于提升学生学习积极主动性。

  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完整性,作品必须包含微课视频,还应该包括在微课录制过程中使用到的辅助扩展资料(可选):微教案、微课件、微反思等。

  微课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视频画质清晰、图像稳定、声音清楚(无杂音)、声音与画面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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