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知名爆料人周筱赟在网络上发表文章,矛头直指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称这个本该监督红会运作的机构,实际上 只辟谣不监督,成为红会养着的公关部。周筱赟指出,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的新闻发言人王永还与红会之间涉嫌商业利益交换。此文一出,舆论一片哗然。那么,红会的监督机构,到底能不能起到独立监督的作用?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新闻发言人王永昨晚对事件做出回应。
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红会社监委,宣称是第三方独立监督机构,由16名委员组成。知名爆料人周筱赟昨天指出,在红会社监委的章程中,第24、25条明确规定:中国红十字会应当为社会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办公场所及设施。周筱赟认为:如果红会社监委的经费、办公场所均依赖红会,则无法发挥独立监督作用。对此红会社监委新闻发言人王永表示:目前红会社监委的经费由个别委员捐赠,有关经费的使用情况将在6月9号的年中会议上进行汇报。
王永:截止到现在,社建委的工作经费其实是支出很小,使用的是委员捐赠的款项。我们认为不能够将红十字会承担社监委的工作经费,混淆为红十字会养着社监委,我们所有人全部都是志愿服务,而且从来不从红会领取任何报酬。实际上,被监督方来承担监督方在开展监督时所发生的费用也是现代治理结构的一种通行的做法,符合国际惯例。
成立红会社监会,是让红会从自律上升到他律一个重要举措,也对提升红会的社会公信力有促进作用。但如果红会社监会的经费来源于红会,这样的监督还能不能公正客观?如果经费由社监会的委员捐赠,又应该如何管理?周筱赟对此提出质疑:
周筱赟:如果真的像王永说的,有委员向红监会捐赠了经费,那这笔钱到底打到哪个账户?红监会没有独立的账号,没有资格接受捐款,如果打到私人账户,那么以募捐的名义却用私人账户接受捐款,这属于小金库,涉嫌非法集资;如果这笔捐款是打到王永公司的账户,那么这是王永公司事实上控制了这个红监会;那么如果这笔捐款打到了红会的账户,红监会要提取经费就需要红会的批准,才能支取经费,那么红监会还是靠红会养着的,那么红监会根本不是独立的第三方监督,而是红会内部设立的一个部门。
周筱赟质疑红会社监委的另一个重要理由是,他称手中掌握了确凿证据,表明红会社监委新闻发言人王永和红会涉嫌商业利益交换关系。周筱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2007年6月13日中国红十字总会下发的,文件同意红会成为中国品牌节相关活动的支持单位和主办单位。另根据第四届中国品牌节的对参会者的收费说明:嘉宾席位3800元/席、贵宾席位38000元/席、顶级贵宾席位88000元/席。此外,整个活动拟收取的赞助费用超过1000万。
据介绍,中国品牌节是由品牌中国产业联盟举办的,王永担任品牌中国产业联盟的秘书长。周筱赟认为:该组织不是学术性NGO,而是一家商业公司,红会参与这样商业活动并不合适。
对此,王永认为:品牌中国产业联盟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注册的社团。在法律上没有瑕疵。中国品牌节活动的收费也并无不妥,没有与红会有任何利益往来。
王永:关于活动的收费问题,我们所熟知的达沃斯论坛、博鳌亚洲论坛,所有这些论坛没有一个是不收费用的,论坛收费本身并无不妥。在2007年首届中国品牌节上,我们为了推广公益慈善的事业,我们确实当时邀请红会作为品牌节的支持单位,并共同主办了品牌中国与企业社会责任分论坛,目的是为了让更多与会企业家来了解企业社会责任和公益慈善。首届中国品牌节是2007年举办的,现在是2013年,我是2012年底成为中国红十字会社监委的委员,不能说我现在作为社监委的委员,我7年前就不能跟红会进行合作,这是第一。第二,我就算和红会有合作,我们只是帮助一起推广企业社会责任这样的理念,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利益的往来。
近日,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当选2013年中国十大品牌女性。有网友质疑:颁奖机构为品牌中国产业联盟,该联盟的秘书长王永同时也是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委员。监督机构的委员向监督对象表达赞许,这种做法合适吗?
王永:有人就会说,你作为社会监督委员会委员,怎么能去评她呢。我想告诉大家,正因为我是社会监督委员会委员,所以才有机会近距离了解赵白鸽会长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状态,了解她为红会改革所付出的种种艰辛,承受的种种压力,而且我们在评选过程中间,跟红会也没有任何形式的利益往来。
王永表示,他曾三次提出重查郭美美事件,说明社监委不是红会的辟谣机构和公关部。
王永:现在很多网友的质疑其实有时候是自相矛盾的,一方面认为我是给红会来辟谣的,来给红会做公关的,但实际上就是这样给红会辟谣的一个人还和刘姝威委员一起,提出来要重查郭美美事件。那重查郭美美事件,难道也是给红会辟谣吗?很显然这两个观点本来就是矛盾的,当然是否重查郭美美事件我说了不算,我们需要在6月9号的年中会议上进行表决。
周筱赟指出,王永曾负责红会社监会官方微博的管理工作,在重查郭美美事件中,红会社监会官方微博的表态耐人寻味。他准备发表的红会公关部真相(下篇)中将提到以下内容。
周筱赟:在4月24号,红社监会官方微博突然发布红监会内部已经对重查郭美美事件达成了共识,说红十字总会也愿意配合这次调查。但是到了当天的中午,他们的官方微博突然致歉,说这只是个别委员的动意。然后红会秘书长发了一条微博,说红会根本没有想要重查郭美美事件。我想问的是,红监会既然没有通过委员的投票,为什么就通过官方微博说要重新调查郭美美?然后又出尔反尔,又说需要等到下一次开会需要讨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红监会的官方微博是代表红监会全体委员,还是只代表王永一个人的个人意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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