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乙方负责设备技术人员配备及现场执行工作。(相关人员食宿等开销由乙方自行承担)
活动结束经甲方验收后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费用共计人民币小写:318899.00元,大写:叁拾壹万捌仟捌佰玖拾玖元整。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千分之五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守约方因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所支出的仲裁费、公告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产生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协商不成的提交丽水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