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鲜明提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这一重要论断。在新征程新赶考之路上,地方人大在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和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上,积极探索实现机制和有效路径,积累了有益经验。
一、价值理念和制度密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何以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
习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关系进行了理论层面的逻辑阐释,深刻表明了我国的制度优势、制度逻辑、制度密码。
当今社会,制度竞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方面,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赢得战略主动的重要优势。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巩固、发展、完善,有效保证国家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有效保证国家治理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有效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为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提供重要制度保障。习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在我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全新政治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对人民民主、特别是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科学内涵、本质属性和显著优势等做过系统、深刻阐述,强调它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其实质就是保障人民真正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通过不断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能够更好保证人民通过法定的途径、渠道、方式、程序全过程参与人大各方面各环节工作,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真正保证社会主义民主不是少数人的民主而是最广大人民的民主。
从价值理念和制度密码层面,可以更加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何以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民”密码,保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体性
人民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体性要素。人民主权理论的核心在于“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国的人民民主正是基于人民、依靠人民、为了人民,确保人民真正当家作主。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从性质地位上即代表着人民,这个人民密码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内在一致,二者都坚持一切为了人民,始终将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民主政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一切依靠人民,人民的事由人民商量,由人民说了算,都保障最广泛的民主参与,真正让人民当家作主,让人民的事人民议、人民定、人民享。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密码,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泛性
过程性是现代民主的内在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行的全过程赋予全体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全体人民直接或通过民主方式选出最符合自身意志的人大代表间接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最广泛的民主性和代表性;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融会贯通,保证了过程民主和结果民主、形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相统一,使人民民主生动地、具体地体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全过程各环节,实现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全覆盖,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可靠制度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过程密码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过程理念高度契合。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要素”体系密码,表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系统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将“全体人民”都纳入民主过程,既有代表性群众性,还特别注重从体制和机制上解决特殊群体参与渠道;工作范畴体现民主的“全”内容,使人民依法有序参与国家政治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公共事务,大到国家重大战略决策小至邻里之间鸡毛蒜皮事,都可以通过民主方式解决;体制机制覆盖民主的“全”范围,从立法、监督、重大决定到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从中央、地方到基层,都有一套覆盖最广、最为系统完整的民主体系;运行程序保障民主的“全”流程,既重民主实质也重民主流程,形成民主程序上的闭环和系统机制,真正是全主体、全方位、全覆盖、全链条的民主新形态。
(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效能密码,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效性
全过程人民民主最终好不好、是否真管用有效,是由科学的效能评价证明的。习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讲话提出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八个能否”标准,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了“八个能否”的标准,并创造性地提出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的标准,核心就是评价一个国家民不民主,关键在于是否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性质地位、主体、效能等全方位、多角度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和“最管用”的人民民主,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而不是民主装饰品和制度摆设,70年发展实践充分证明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好制度。
二、高质量的人大会议、常委会会议:体现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性制度载体和平台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既是权力机关也是履职平台,从组织机制、会议机制到履职载体,都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机制平台。从工作机制和方式角度看,筹备开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常委会会议,是体现和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基础环节,也是根本性机制和民主平台。
从代议制的内在规律看,我国人大代表具有最广泛的代表性,260多万五级人大代表中普通工人、农民约占2/3,他们生活在人民群众中,最了解群众急难愁盼,也最接地气。人大会议是人大代表集中亮相、依法履职、汇集民意民声的重要制度平台。在每年召开的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会议上,五级人大代表按照代表大会会议制度安排和设计,实实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和汇集民意,从民主源头和信息传达角度最大范围汇聚起全国14多亿人民的民意民声,打通民生通道,传递百姓声音,表达群众诉求,督促国家机关为人民服好务,真正对人民负责。
人大会议是一个制度平台,是一个广泛凝聚共识、吸收民智民力、开门问策问计的民主化决策机制。审议重要法律法规、讨论政府和两院工作报告、审议有关规划计划等,都在人大会议这个制度平台上进行,能够最大范围汇聚民智民策,凝聚各方共识,真正体现人民意志和人民至上。
北京市近年的人大会议,除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一府两院”报告外,原则上每年都安排重要法规审议,比如《北京市非遗保护条例》《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每年的议案审查委员会还确定几项涉及全市中心工作的综合性法规案和监督议案,让750多名市代表充分讨论,反复交流,开门立法,广聚民智,使人大会议通过的每一步法规都蕴含着沉甸甸的全过程民主民意,使人大会议通过的每一项决定决议都反映人民的意志和诉求。
组织筹备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如何筹备、如何更广泛的民主参与都值得研究。从北京近些年的筹备工作看,有几个非常重要的环节需要把握好。例如,人大会议前的视察“察”什么、看什么,如何组织、动员代表愿意来还有获得感,需要结合人大会议审议议题进行机制设计创新,包括内容创新、组织方式创新、动员机制创新等。又如,人大会议前要准备议案、建议,这个调查过程也是获取民意、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北京各级人大明确要求代表每年回到选区述职,定期定点进社区、楼宇等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再认真研究提炼意见和诉求形成议案建议带到人大会议上。从人大会议组织机制和过程创新看,从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到无记名电子表决,从地方人大会议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开放代表团审议、接受媒体集体采访,到党和国家领导人、地方各级领导分别参加代表团审议等等,这些不断创新发展的会议组织机制和民主程序设计,都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机制保障。
各级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及工作惯例,常委会会议一般每两个月召开一次,这是非常重要的、常态化的依法履职制度安排。在常委会会议上,一般要审议立法、监督议题内容,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代表站在人民立场,表达人民心声,依法履职,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更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思想,需要不断创新机制。北京人大常委会多年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特别是2023年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明确把加强学习列入依法高效履职的重要保障,以学习提升民主议事水平。每次常委会会议前一个月内都进行集中视察,视察频次高、议题多、针对性强。2023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立法以及绿色交通、双减议案督办等,组织了灵活有效的会前视察活动,使民意能被迅速地带到常委会会议审议现场。北京、天津还创新完善常委会审议的旁听制度,如天津和平区人大以工作要点形式,明确“主动邀请与常委会审议议题有相关专业、工作、生活背景的群众、‘思政课’教师、基层人大工作者旁听区人大常委会会议”,进一步深化群众有序政治参与,让群众了解人大履职方式,感受“中国式民主”魅力,真正做到旁听不旁观、民主入民心。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立良法于一省一地,则地方善治。立法权是人民代表大会重要的法定职权,要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民主立法要求保障全体人民依法有序参与立法,共求最大公约数。
多年来,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的调研、起草、论证和审议过程中,已形成一系列民主立法的有效机制。例如,北京人大五年一届的立法规划,是在市委领导下,几上几下、反复沟通、既立足当下也兼顾长远制定的。《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不断修订完善一审、二审甚至三审的立法审议机制,强调立法调研要直击利益群体,立项论证要科学深入,法规草案要收集各方意见,人大代表、立法智库、专家学者以及普通公民参与听证,人大会议、常委会会议审议抓住立法核心难题,以立法解决问题、引领改革,最大程度凝聚共识。许多地方都进行了民主立法机制创新。例如,浙江宁波人大明确将地方立法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佳实践路径,贯通链接立法前、中、后各个环节,探索建立地方性法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即通过公开征集、靶向征集、动态征集、问需于民,瞄准“民生之忧”;通过健全机制、搭建平台、开门立法问计于民,畅通“民意之桥”;通过坚持普法先行、执法同行、维法后行,贯通全程问效于民,完善“民主之链”。
民主立法必然要求开门立法。人民通过各种途径特别是网络平台参与立法活动,全民参与立法提速。现在法律法规草案一般都要求通过网络公开征求意见,像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立法过程,相关线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余条意见建议。地方人大也积极探索开门立法机制路径创新,比如北京建立家站依托、市区街镇三级人大代表参加的“万名代表下基层”开门立法机制,围绕我国首个接诉即办地方立法,三级代表11377人带着法规草案到306个代表之家、2184个代表联络站同66915名市民当面交流,担任市人大代表的市领导带头进家站听取意见,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分别带队进家站座谈,将涉及千家万户的议题请千家万户参与、听千家万户意见。近年来,北京广开大门凝聚共识,深化“提前介入、专班推进、双组长制”调研起草机制,建立“四前四方会商”机制,有超过10万人在不同阶段参与立法。例如,在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过程中,法规论证前以及三次审议前甚至提请人大会议表决前,市科技、文物、司法部门和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法制机构数十次反复协商,充分讨论,对重点条款一次次辩论、一条条打磨,充分汇集各方面意见和诉求,有效避免了部门意见协调不充分、衔接不顺畅、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民主不仅仅强调民之作主过程,更要求实质民主,要求真正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让人民能做主,这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深层价值。民主立法不仅仅要过程,更要内容,要科学推进立法、尊重规律立出“合乎人心”的良法好法,真正实现为民立法、由民作主,而不是部门利益法治化、借法寻租。《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立法过程中,始终坚持为民服务的基本立场,有一万多名人大代表、近七万市民群众参与立法、面对面提意见,实现了立法为民、更由民作主,最终找到最大公约数,使一个管理法变成了社会服务法,让立法之路满载民意符合民心,切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立法是立足四个中心战略定位的第一部综合性立法,涉及创新主体多、诉求多样、利益博弈复杂,立法工作从一开始就打破部门立法的惯性思路,立足国家科技自立自强战略支撑和首都功能定位,瞄准创新主体真实需求,既有对多年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固化提升,又有科技创新到了压力测试阶段的制度创新突破,广开思路、尊重规律、敢立敢破,完善支持创新基础制度,立法得到各方高度认可。
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立和发展史与全过程人民民主有着天然的渊源。2019年11月2日,习在上海虹桥街道办事处基层立法联系点首次提出“全过程民主”重大理念,并生动诠释和肯定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健全立法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设立于2015年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开辟了定向、常态采集基层意见的“立法直通车”管道,是基层群众和社会组织直接参与立法活动的重要载体,是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助推器”,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创新形式。目前全国各地已设立5500多个基层立法联系点。2023年12月6日,《人民日报》刊发《用好立法直通车 搭建民意连心桥》,通过分析北京朝外街道、江苏盐城、福建、重庆等地案例,认为各地基层立法联系点不断扩大群众参与度、联系面、代表性,不断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北京人大完善在立法前到基层立法联系点征集并反馈公众对于法规立项和有关法规草案内容的意见建议;在立法中协调相关人员配合参与立法听证会、论证会;在立法后征集并及时反馈公众对于法规施行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的机制方式。还常态化就重要立法或立法中的重要问题,利用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解剖麻雀式”调研。例如,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立法中,聚焦设施建设“失管”等焦点问题,朝外街道立法联系点对辖区居住区、写字楼等点位开展实地调研,摸清问题症结,提出强化设施管护责任、明确补贴政策等建议,被吸纳进条例中,体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近年来,北京人大立法中加强市区联动、积极发挥区级人大作用,如在住房租赁条例草案二审后、表决前,依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联系区人大常委会机制,就法规条款能否满足区域发展需求等事关立法质量的关键问题,听取16区人大专题调研报告并认真研究吸纳。在城市更新条例、民办教育立法中,聚焦核心区立法需求和各区教育发展优势短板等重点,委托各区开展专题调研,对上下协调联动推进立法工作机制创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了有益探索。
四、创新完善人大民主监督、刚性监督机制方式:保障权力在人民全过程监督下运行
习指出,人民是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监督和制约。要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实践过程看,人大监督不仅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本身也具有“全过程”的属性,在整个监督过程中始终贯彻全过程、全领域、全覆盖的民主理念,确保监督依法、刚性、有用、有效。
人大每年在确定监督议题时,一条很重要或者说根本性的标准就是紧扣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人民关切什么、民意在哪里,监督议题就定在哪里。每年“监督什么”是人大监督的“头道工序”,其作用就是确保人大监督内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实际、关注民生,因此“监督什么”“怎么确定”,不仅是一个方法问题,更是一个态度问题。监督项目确定得是否科学合理,将直接影响监督成效,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监督工作的满意度。近些年全国人大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重点聚焦脱贫攻坚、环境、三农、医疗卫生、教育、科技、文化、司法、就业、中小企业促进、预决算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开展监督工作,督促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效果明显。各地人大也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汇集民意心声,瞄准热点难点,从定题开始就广纳民意,让人民说了算。北京人大注重创新监督内容方向的民主筛选机制方式,从每年向全社会网络征求监督议题“海选”开始逐步“对焦”,全覆盖征集16个区人大监督建议和基层需求,再“聚焦”中央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锁定大方向,召开委员代表参加的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监督议题征集座谈会,让委员代表把民意需求汇集上来,专门委员会加强与对口政府部门的沟通对接,对监督什么、哪些重点内容、大口径还是小切口开展深入“论题”论证,再经过监督工作专题协商会、常委会主任会、党组会几上几下程序的讨论,最后报请市委常委会决定,形成一套全流程、可操作、盛满民意民生民情的监督内容方向的民主筛选机制。通过用好的机制监督紧盯人民的“钱袋子”,连续5年审议新版北京城市总规实施情况相关报告、连续8年审议有关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等,推动首都城市功能优化升级。
一方面,通过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法定方式、多管齐下进行监督是各地人大通行的好做法,另一方面,人大从调研开始,就主动邀请提出议案和建议的人大代表、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群众代表等全程参与。北京人大在2023年对市政府“双减”工作的监督中,探索“五个结合”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一是实地调研等与互联网问卷调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大数据分析等新技术结合;二是市区结合,与各区人大开展联动;三是对校外培训机构明察与暗访结合;四是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督办议案与专题询问三种监督方式相结合;五是监督与立法结合,一体推进本市实施民促法办法修法工作。通过立体式、交互式调研,广泛听取各方对双减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对开展专题询问进行工作机制创新,提前一周召开市教委等7个政府部门参加的沟通会,明确询问重点和要求但不给定问题,加强询问委员和代表的沟通联系;询问过程中,委员代表真问、敢问、会问,政府部门回答实事求是、少讲工作成绩、多触碰问题谈破解良方,不少代表现场即兴提问持续追问,并全程网络直播接受舆论监督,形成人大监督、媒体监督、社会监督的立体式民主监督。
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监督工作,特别强调人大监督工作要有刚性,要求长出“牙齿”,监督有用有效。各地人大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对人大监督工作的效果评估和跟踪问效。近些年,北京人大不断探索和完善全链条、可回溯、有刚性的监督问效长效机制,探索形成并逐渐完善“监督报告+问题清单+督促整改”工作机制。例如,2022年开展的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检查报告”做到把情况摸透、把问题找准、把建议提实;“问题清单”做到“四有”,即有具体点位、有条款对照、有数据支撑、有整改建议,问题不求多但求精准、找对;“督促整改”做到边查边改,有落实有交代,一年跟踪监督,再“回头看”再问效。据统计,此次执法检查共有15413名三级代表参加千场群众“吐槽会”、召开百场问题“督办会”、上传万余问题“点位图”。实地调研、“三边”检查、群众调查问卷和融媒体平台汇集的17327个问题中,82.95%完成整改,使人大监督真正有用有效,监督刚性显著增强。
五、通过创新代表家站等工作机制做实“两个联系”:让全过程人民民主之路越走越宽广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人大代表具有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同人民群众有着密切联系,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能够最大限度调动积极因素、化解消极因素。习强调提出,要密切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赵乐际委员长强调,要落实好“两个联系”要求,加强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愿呼声。贯彻落实习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赵乐际委员长要落实好“两个联系”要求,北京人大不断创新代表家站等工作机制方式,做实“两个联系”,使全过程人民民主之路越走越宽。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以来,先后已有850多人次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实现基层代表一届至少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目标。2019年以来,在市区街(乡镇)各级人大代表参与下,搭建起人大常委会密切与人大代表联系的重要桥梁,也形成人大代表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生动实践,打通了人民群众参与常委会重要立法和监督工作的直通道,实现了从“万名代表下基层”到“万名代表在身边”的转变。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中,完善人大领导领衔督办、政府领导领衔办理重点议案建议机制,建立办理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对代表反复提出的建议开展“回头看”,上届以来办结建议近6000件,让人民民主真正走深走实。
经过几年探索,目前北京各级人大已建立起分布在16个区的代表“家站”3278个,按照“月进站、季回家、年述职”的闭会期间履职制度,即人大代表每月带着市、区人大立法监督议题“进站”联系群众、听取意见;每季度带着问题“回家”学习充电、提升能力;每年带着履职成绩单向原选区或选举单位述职、接受监督,让群众找得到人、说得上话、议得成事,打造了制度宣传站、民意反馈窗、群众连心桥。各区人大把代表“集中联系选民月”“接待选民日”等活动纳入家站体系,使代表参与有内容、家站日常有活动、基层民主有活力。例如,大兴区共建成人大代表之家22个、联络站119个,“家站”数141个,把在大兴区的市人大代表36名、区人大代表306名、镇人大代表1003名,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全部编入“家站”,使其主动近距离、面对面为老百姓谋发展、办实事、惠民生,真正成为群众“贴心人”“代言人”,许多老百姓赞叹说人大代表“家站”是改进工作、改善民生的“加油站”、“助推器”、“减压阀”。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人大代表为了人民依法积极履职天经地义,但实践中由于兼职履职、时间冲突、空间距离等原因,有的履职主动性还不够强,客观障碍还比较多,如何让代表更方便履职、更有履职主动意愿成为代表工作的实践性难题,需要进行创新探索。近些年各地人大都在不断探索代表履职方式创新,北京人大注重优化完善全市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履职“一网通办”,让人大代表“总在线”、履职“不打烊”;完善视频会议系统、建立“北京人大网上课堂”、开发会议文件网上传输平台、上线执法检查“随手拍”小程序,加快建设覆盖知情知政、活动登记、档案管理等方面的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推动形成线上线下全场景式的人民当家作主和实践人民民主的制度机制。
成立专业代表小组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彻落实代表法、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重要举措。专业代表小组既是代表组织工作创新,也是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机制和方式的创新。北京人大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形成一整套制度机制,并出台专业代表小组履职办法。2023年初组建的市十六届人大新一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四个代表小组,主动报名和积极参与的代表就有120多名,搭建起代表闭会期间更便利、更专业、小分队、灵活式的履职工作机制平台。四个代表小组的代表全年累计有310多人次参与北京国际科创中心建设立法、科普条例法规案办理、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修订立项论证和中轴线执法检查、双减监督工作等各类调研座谈活动35次,使代表主体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作者: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公室副主任 龚波;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公室副处长 刘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