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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公共服务的建议

  2011年,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启动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15年底,基本实现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但因本次村庄规划缺少基础资料等原因,造成了规划成果质量较低,难以指导村庄的建设。

  镇规划包含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目前,我省部分经济社会较发达的乡镇已经完成了比较成熟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能够满足城镇管理的需要;部分地区的乡镇只有总体规划,没有控制性详细规划;其它一些经济欠发达乡镇尚未编制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是全面启动村庄规划修编工作。2018年5月1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各市县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到2020年全面完成市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

  二是科学编制乡镇规划。根据省域“多规合一”改革工作要求,海南省规划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抓紧实施市县总体规划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通知》,推进各市县总体规划确定的开发边界内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工作,其中包含各乡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部分是公益性事业,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不高,而我省财政压力也大,这就制约了全省农村基础设施的快速发展。目前,我省在加大向农村财政投入的基础上,正在实施“农保贷”等多项优惠融资政策,拓宽农村发展融资渠道,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全省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社会事业的投入不足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协调有关部门,通过政策引导、财政扶持、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公共服务建设中去。

  近年来,全省相关部门深入学习习关于“三农”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脱贫攻坚、百镇千村、全域旅游、共享农庄等为抓手,打造了澄迈福山镇、琼海北仍村、琼中什寒村等一批具有海南特色的乡村发展示范点,为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了范本、探索了经验。

  (二)提升本土人才“造血”功能。省农业厅拟从2018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开展全省农业干部轮训,提升基层农业干部的素质;在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的基础上,争取省编办支持加挂农民党员培训中心牌子,开展农民党员培训,提升素质水平;继续开展“万名中专生”农民学历提升教育,计划到2025年,完成1万名农民中专学历教育。

  截至目前,全省已完成农村公路“六大工程”建设5000公里,光纤宽带网络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8.7%,乡村电网户均配变容量达到1.72千伏安/户,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4.5%,全省95%以上的行政村实现了生活垃圾治理,三级清扫保洁体系初步建立。我省出台了《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编制完成《海南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等一系列文件,正在组织编制《海南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但受农村投入历史欠账较多、农村规划滞后与“多规合一”衔接不上等因素制约,全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最后一公里”问题尚未根本解决;部分项目建成后因后续管理跟不上,导致项目效益得不到最大发挥。因此,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是我省下一步开展“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决策部署,以完善农村路、光、电、气、水五大基础设施为重点,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推动全省农村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实施全省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支撑。同时,将加大对市县的督促力度,在全省“多规合一”框架内高质量完成村镇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到农村建设中去,拓宽农村建设资金渠道;加大对市县的监督检查力度,发挥市县在项目建设、土地征用拆迁、项目后续管理等方面的主体作用,确保农村建设项目能够顺利开工,且项目建成后能够发挥出最大效益。

  2011年,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启动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15年底,基本实现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但因本次村庄规划缺少基础资料等原因,造成了规划成果质量较低,难以指导村庄的建设。

  乡镇规划包含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目前,我省部分经济社会较发达的乡镇已经完成了比较成熟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能够满足城镇管理的需要;部分地区的乡镇只有总体规划,没有控制性详细规划;其它一些经济欠发达乡镇尚未编制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是全面启动村庄规划修编工作。2018年5月1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各市县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到2020年全面完成市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

  二是科学编制乡镇规划。根据省域“多规合一”改革工作要求,海南省规划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抓紧实施市县总体规划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通知》,推进各市县总体规划确定的开发边界内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工作,其中包含各乡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部分是公益性事业,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不高,而我省财政压力也大,这就制约了全省农村基础设施的快速发展。目前,我省在加大向农村财政投入的基础上,正在实施“农保贷”等多项优惠融资政策,拓宽农村发展融资渠道,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全省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社会事业的投入不足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协调有关部门,通过政策引导、财政扶持、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公共服务建设中去。

  近年来,全省相关部门深入学习习关于“三农”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脱贫攻坚、百镇千村、全域旅游、共享农庄等为抓手,打造了澄迈福山镇、琼海北仍村、琼中什寒村等一批具有海南特色的乡村发展示范点,为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了范本、探索了经验。

  (二)提升本土人才“造血”功能。省农业厅拟从2018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开展全省农业干部轮训,提升基层农业干部的素质;在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的基础上,争取省编办支持加挂农民党员培训中心牌子,开展农民党员培训,提升素质水平;继续开展“万名中专生”农民学历提升教育,计划到2025年,完成1万名农民中专学历教育。

  截至目前,全省已完成农村公路“六大工程”建设5000公里,光纤宽带网络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8.7%,乡村电网户均配变容量达到1.72千伏安/户,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4.5%,全省95%以上的行政村实现了生活垃圾治理,三级清扫保洁体系初步建立。我省出台了《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编制完成《海南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等一系列文件,正在组织编制《海南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但受农村投入历史欠账较多、农村规划滞后与“多规合一”衔接不上等因素制约,全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最后一公里”问题尚未根本解决;部分项目建成后因后续管理跟不上,导致项目效益得不到最大发挥。因此,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是我省下一步开展“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决策部署,以完善农村路、光、电、气、水五大基础设施为重点,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推动全省农村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实施全省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支撑。同时,将加大对市县的督促力度,在全省“多规合一”框架内高质量完成村镇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到农村建设中去,拓宽农村建设资金渠道;加大对市县的监督检查力度,发挥市县在项目建设、土地征用拆迁、项目后续管理等方面的主体作用,确保农村建设项目能够顺利开工,且项目建成后能够发挥出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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